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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仍然工作了该不该算工资
辞职后仍然工作了该不该算工资 我于09年7月入职,半年试用期后转正,2011年3月8日跟领导口头辞职,直到4月底都正常打卡,期间有办理交接、客户间转账清理账目。领导以我没有出差为由,停发3月份工资,请问这合法吗?我可以要到哪些部分的工资,有没有法律方面的依据
2011-04-29 08:40 changj……(广东-广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29日 10时07分
你有权要求支付工作期间的所有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有相关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1-04-29 08:56
不合法,只要工作了就需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3 陈晓云律师  2011-04-29 09:08
算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1-04-29 09:31
需要支付
5 李建成律师  2011-04-29 10:05
需要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1-04-29 15:20
不合法,你可申请仲裁
7 陈贤良律师  2011-04-29 21:27
只要工作了就要支付工资,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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