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和辞职问题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合同正文写的时间是3月1号。而我实际签订签名的时间写上的是3月28号。请问生效日期是算哪个。如果我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2011-04-24 20:05 wei351……(福建-厦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2011-04-24 20:16
如果合同中条款规定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合同生效时间为双方签字盖章后。你可以自行对照一下。
2 110网律师 2011-04-24 21:23
要明白一点,合同生效日期与合同起始期限不一定同步。所以不冲突
3 110网律师 2011-04-24 21:48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110网律师 2011-04-25 09:00
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以合同记载日期为准。
可以离开,不必公司同意。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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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0网律师 2011-04-25 09:38
只要你能证明你已经提前3日提出解除合同即可离开,无需他人批准。
6 110网律师 2011-04-25 09:47
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