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于辞职的问题 我与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工作两年准备辞职,可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项是“乙方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本合同,应当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五倍。”请问这是否合法?如果提出辞职公司要求赔偿我能如何处理?
2010-08-06 21:43 772383……(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8-06 23:03
你好,明显不合法,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陈晓云律师 2010-08-06 21:45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已经严格限制违约金,违约金仅适用于专项培训与竞业限制。不适用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