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只签订用工协议但是没有缴纳保险是否合法
只签订用工协议但是没有缴纳保险是否合法 我与2010年12月到A公司上班,入职后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岗位申请表,表中只有职位和我的名字,我签字了,表就留在公司。说是试用期满后再签合同。2011年2月份,我还没有转正,公司叫我签一个用工协议,只有我的名字,其他相关的工资待遇、试用期、保险等都没有体现,倒是说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我签了,协议只有一份留在公司,现在2011年4月份公司一直都没有给我转正,也没有给我缴纳任何保险等,只是每个月发公司给我,我想离职。我想问:1、那份用工协议合法吗?我是否可以根据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付我双倍工资?2、我在职期间的保险等可否要求公司补交?3、我可否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马上兑现结余工资而不需要等一个月?
2011-04-25 14:06 yixing……(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5 14:09
1、因为你在一份空白合同上签过字,所以公司很可能把你签字的合同补充完整,就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了。
2、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3、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辞职。
2 110网律师  2011-04-25 14:57
1.协议内容不明确,从形式上讲应该属于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有本质区别,可以住在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补缴保险并赔偿相关损失;
3.不需要等待(公司违法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3 张亮律师  2011-04-25 16:52
双倍工资、保险都可以要求支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