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5年4月7号入职的,当时签了试用期劳动合同。7月因发现怀孕便提出离职 你好。我是2015年4月7号入职的,当时签了试用期劳动合同。7月因发现怀孕便提出离职。人事部说我已经转正需要提前30天通知。可是没有谁通知我,我已经转正,也没有签转正合同。我7月14写的书面离职,最后人事部同意最后工作日为7月21号。这次没有给我发工资,原因是我该上到8月13号,而我这月的钱还不够扣后面没上的班。这样合理吗?
2015-07-28 22:34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7-28 22:39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