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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培训费用问题。
劳动纠纷,培训费用问题。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为2008.9月至2011.9月,为期3年。参加工作期间2009年6月由于公司生产及认证需要,公司派我参加外部培训考取检验资格证书花费3万元,同时又签订培训协议至少服务3年2009年6月至2012年6月,约定协议期内以月为单位共36个月,如果我提前多少个月违约离职,便需赔付总培训费相应的比例。
   我的问题是,2011年,本人想继续深造学习专业知识就是为自己再考证书,需要时间1个月,由于单位暂不需要此类证书,所以本人认可自己出培训费用及主动不要培训期间的工资。但是单位还是不给假,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本人不顾单位反对坚决去培训,如果培训回来后公司按旷工处理开除本人。那么公司需要向我赔偿吗?如果不赔偿那么公司主动开除的我,之前的那笔培训费用还需要我按违约支付吗?
   另,如果我等2012年6月份离职,也就是等培训协议期满,再离职那个培训的证件是不是我可以带走。(证书是检验方面的,个人技能的证书落款是本人姓名)
2011-04-22 09:35 sumi19……(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22 12:56
如果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去参加培训,那么你应该承担已经培训部分的违约责任的;
期限满了之后,证书是你个人的,可以带走。
2 毛健民律师  2011-04-22 21:28
问题复杂,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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