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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珠海某公司上班,公司没给合同我签,26天算基本工资为1400元,平时加班费为7元一小时,请问
我现在在珠海某公司上班,公司没给合同我签,26天算基本工资为1400元,平时加班费为7元一小时,请问 我现在在珠海某公司上班,公司没给合同我签,26天算基本工资为1400元,平时加班费为7元一小时,请问该公司是不是违反劳动规定?如果是,我每月还能拿到多少钱赔偿?该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拿回我该得的赔偿?
2011-04-19 19:19 Nankin……(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4-19 19:52
违反劳动法律,加班费少给了,还能要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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