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这样的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大家好。前几天,我通过中介卖自己的商品房。房子的产权是我和父亲共有的,在签买卖合同的时候,中介并未要求我父亲到场,而是要我我代签父亲的名字。而买房者连最起码的所有房产证等证件都没看,就付了6万的定金给我,而我也将房产证、土地证,共有权证交与中介保管。现在,一直同意卖房的父亲,因为中介没让父亲这个产权人到场签字,不同意卖房了。目前看,我成了违月约方,但我想这也有因为中介的不作为,买方的不够细心,共同造成的。请教各位朋友,律师界的前辈,这样的情况,合同有效吗?对方现在要我赔6万,中介也要我出面做买方的工作,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对方要走法律途径起诉,我、中介和买方的责任怎么分?我有胜算的把握吗?另外,我和太太在07年对该房做了产权公证,愿把我的产权部分给太太,这对我,对合同无效是否有利。万分感激大家
2009-06-24 17:48 lxb562……(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6-25 17:01
你归还六万元定金就好了,你如果没有归还,那你要立即归还,但是你违约是存在的,但合同是无效的,赔偿是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