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通知单写错了,我可以此要求补偿吗? 我的合同上写的是09年7月2日合同到期,但是6月份人事给我的合同终止通知书上写的是09年7月3日合同终止。我可以以7月3日劳动事实作为依据,认为公司是09年7月3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我(06年7月到09年7月)4个月的工资吗?以08年为界限,08年以前不满一年算一个月,我是06年7-08年12月,算2个月,08年1月-09年7月,算两个月,共四个月。我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2009-06-24 15:52 huangh……(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6-24 19:36
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2 110网律师 2009-06-24 22:51
不对。
3 祝永根律师 2009-06-27 12:33
你好!
没有法律依据,只能算三个月补偿!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没有法律依据,只能算三个月补偿!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4 孙新律师 2009-06-28 08:19
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