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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孩子的归属问题
关于离婚孩子的归属问题 我女儿现在19个月大。我因为夫妻感觉不和。无法生活。如果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必须等到女儿24个月以后才可以离婚?才能得到抚养权吗?还有就是女方现在有临时工作,我是在公司职员,已经工作7年。我女儿二年后我能得到抚养权的机会有多大?女方是否有权提出精神损失,费用范围在多少。一般家庭
2011-04-14 09:02 CGq6492(山东-济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14 09:05
你好!孩子3岁以下给女方的机会大,不过她没有工作,你机会就大了,你可以争取,不需要出精神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1-04-14 09:17
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条件,例如有传染性疾病。

如果你不存在过错,那么女方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里的过错一般指有外遇、家庭暴力等。
3 戴晓彦律师  2011-04-14 10:01
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余时间均可。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女方抚养有困难的,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及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4 110网律师  2011-04-14 10:05
孩子满一岁就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提供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的证据。如果你没有过错,对方索要精神损失没有依据。
5 李海英律师  2011-04-14 10:05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女方抚养有困难的,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及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你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话,女方无权要求过错赔偿。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6 于柱律师  2011-04-14 10:09
仍然是判给女方的机会比较大。
7 110网律师  2011-04-14 15:18
你可以现在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要求有你抚养孩子 分割财产一人一半 律师可以帮你办理 组织证据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杜 律师电话免费咨询帮你详细解答
8 110网律师  2011-04-14 20:00
你好,1、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但是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条件的;2、孩子两岁后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决定由哪方抚养;3、如果女方有证据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女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你有过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会得到支持。如果还有问题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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