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孩子归属问题!真诚的希望有关专家能够给予帮助!!! 离婚后法院把1周岁的女儿判给女方暂时代为抚养,但是女方并非女孩监护人。抚养期限为:2008、09.16为止,在这之后根据法院判处规定男方作为女孩的监护人应当把孩子领回去继续抚养。但是男方作为女孩的监护人至今未领回孩子,女方舍不得又舍不得孩子,要怎样才能够争取到女孩的监护权?《女方现已再婚》
2009-03-13 14:57 yff(江苏)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3-13 15:23
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2 110网律师 2009-03-14 09:55
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3 110网律师 2009-03-14 12:37
判决已经明确了监护权的归属,如果男方不承抚养责任,就应当支付相关费用。
4 110网律师 2009-03-14 15:48
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5 110网律师 2009-03-14 18:49
女方可以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
6 110网律师 2009-03-14 21:00
女方可以起诉变更监护权。
7 2009-03-15 21:00
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