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孩子的扶养及财产问题 你好,我们是08年结婚,09年生有一子,到现在二岁零一月。在结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子(只给首付),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之后就由我们自已在缴按揭,后来又买了一部二手车,(他父母出了大部分,剩下的是自己借的,目前还在还,名字也是老公的名字)。前天我和老公因一点小事吵架甚至打起来了,我去医院做了CT,胸部有伤,腰部等软组织受伤,现在浑身都疼,他身上只有一会抓伤,这是第二次打我了,在刚结婚那年发生过一次,因此,我想离婚了。另,我们没有共同积蓄。我想咨询下,儿子是我们双方都想要的,我能否拥有扶养权?除了儿子,我还能争取到哪些利益?
2011-03-27 14:52 Bdy3498(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法律师 2011-03-27 18:03
您好,儿子的抚养权法院要依据有利成长的原则判决,房屋的按揭以及增值部分、二手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2 喻远军律师 2011-03-27 21:42
小孩应当由母亲进行抚养。婚后的付款和财产应当进行分配。
3 都燕果律师 2011-03-27 21:59
小孩的抚养权法院要依据有利成长的原则判决,房屋的按揭以及增值部分、二手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