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及劳动补偿的问题 我母亲在一家国营企业内做环卫工人已有15年,每天工作4小时左右,一年365天每天都需上班,节假日无休。一直都是村委会代替她们与该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她们一共16人),工次每月由村委会代发,目前190元/月(原先才180元),未给我母亲购买社保和任何商业保险,这样的情况,该国营企业或村委会是否违法?如违法,是违反了哪项法律的哪条哪款?我母亲应该主张哪几个方面的权益(例如补交社保或补发工资或其它)?这种用工方式是否属于全日制用工?是否属于一般劳动关系?村委会具备代替劳动者签合同的权利和资格吗?
2011-04-08 09:27 sallyz……(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8 11:42
該企業和村委會屬於違 法行為。你母親可以要求補交社保並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低於該工資的應當補足差額。建議你直接 與律師聯系,以便你更好地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