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问题 你好,叶律师,我是2003年进入现公司的,至今8年任职环境部经理,3月份因属下修剪植物过度为由,说我作为经理有管理责任,通过这件事情,公司让我交了所有工作手续,并让我到人事部结账,结账期间我要求给予赔偿。人事部经理说,这事得向领导汇报一下,结果;得到通知是明天在说。第二天就说;我们公司要对你做个处理决定,与今天4月6号给我一个处理决定,调查整工作岗位,降薪降职,从经理降到基层员工。我不同意。请问公司行为合法吗?
2011-04-06 21:12 节能降耗(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04-07 07:38
1,你不要主动提出离职。
2,若公司认为你有责任,要降薪降职,可让公司出书面文件。
2,若公司认为你有责任,要降薪降职,可让公司出书面文件。
2 110网律师 2011-04-06 22:32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降薪应得到你的同意,你可拒绝。你可取得决定书,但不要签收。
3 2011-04-06 22:53
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