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临时职工的赔偿问题 我从2002年开始在市政府参加工作.2005年1月1日到2006年12月31日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在也没有签合同.直到现在.2011年3月25日上班期间突然把我辞退. 2011年1月1日--2011年3月25日期间没有发任何的工资. 3月28日叫我回去领了2个月的生活费. 在就没有任何赔偿了.请问是应该给我 别的赔偿.
2011-04-05 16:58 hYQ6769(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武传清律师 2011-04-06 11:22
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2 刘鹏燕律师 2011-04-07 11:53
你是否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