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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 本人于2007.10-2009.06.17大连船舶丽湾大酒店从事收银员的工作,昨日人事部经理找谈话说要把我调到另外一个店工作,但是这边要先办离职,那边在入职。可是去那边报道完全不是那样,让我回去等通知,用不用我还不一定。我回去找到人事经理想回到原来岗位工作,他说不行。我问那这样就算我离职?他说对!请问这算不算酒店无故辞退员工?
2009-06-18 10:50 最近真倒霉(辽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18 11:01
属于变想辞退,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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