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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又不给证明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又不给证明 本人在东莞一家公司上班,2007年4月24日进厂,合同期为2012年12月31日,在2010年10月30日,公司经理通知我所管理部门解散,我无法安排,2010年11月4日,我进公司老板知会保安不让我进厂,我找公司老板要辞退证明,又不给,我的工资2600元|月,请问:我应如何做,能拿到多少赔偿金?
2010-11-12 11:38 nvP3414(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2 11:40
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一年一个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李翠英律师  2010-11-12 11:40
老板不给辞退你的书面证明,如果已经给你结清了工资,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违法辞退的,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0-11-12 12:58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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