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单位让本人自行承担社保是否合理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爱人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让我们自己承担保险问题;这样做是否合理:《在其单位工作十一年有余》;我爱人在去年十月底做的试管婴儿怀孕需要在家保胎静养!所在单位让我们停薪留职,说是怀孕时间太久;社保需要自行缴纳,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并且给本人写了一份合同!就是一个季度缴纳一次保险;共计人民币3411.72,要是不缴纳保险就得离职!为了让我爱人不受损利益!我只能强忍答应此条件!再有就是在本人极力的争取下:此单位负责人口头答应补助四个月的基本工资!为此本人觉得有点不够公平!
2015-07-03 11:05 baiyun……(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7-03 11:08
这是不合理的,产假期间是不能降低工资标准的,但如果你是请病假,单位可以按照病假工资发放,但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 徐卫东律师 2015-07-03 11:17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7-03 11:28
不合理的
4 怀向阳律师 2015-07-03 12:56
你好,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赵剑律师 2015-07-03 14:01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5-07-04 10:49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