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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因身体状况不好,请事假到分娩前,单位要求自己出全额社保,直到正常休产假。合理吗?
怀孕期间因身体状况不好,请事假到分娩前,单位要求自己出全额社保,直到正常休产假。合理吗? 您好: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合同期内怀孕,因2011年11月底被诊断为先兆流产,故请事假在家休息,准备休息到今年7月分娩后,休完四个月产假再去上班。但公司要求我交纳从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6月的全额社保(公司交的那部分社保也要我自己交),7月开始休产假期间再恢复公司购买社保的义务。这样下来请事假期间我不但没有基本工资,还要自行购买每月700左右的社保,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合理不?
2012-03-28 17:37 linpia……(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苏耀峰律师  电话:13877109910  2012年03月28日 17时45分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有为劳动者交纳社保义务。
2 110网律师  2012-03-28 18: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28 22:07
不合法
4 喻远军律师  2012-03-29 06:39
是不合法的要求。
5 110网律师  2012-03-29 09:46
公司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李小利律师  2012-03-29 10:02
你好,不合理,你所说的事假其实可以算为病假,病假期间单位工资照发,并且应该给你购买社保,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到所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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