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欠款不还钱 去年四月分给一家店面供,答应5月份还款,二万多元,一直拖欠至今,9月份还过一万,10月分找人就找不到了,店面没有了,电话不接。今年一月份我把他告上法院,法院已经判他在3月20号以前把货款还清,但现在一分没给,我现在想申请强制执行,我想问的是:
当时法院判的时候,当时只想要回钱,没有想要利息的事,现在我想申请强制执行,想把利息一块要回来,不知道这个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是规定还款日期,还是答应还款日期呢。
当时法院判的时候,当时只想要回钱,没有想要利息的事,现在我想申请强制执行,想把利息一块要回来,不知道这个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是规定还款日期,还是答应还款日期呢。
2011-03-30 12:07 bjhxj(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3-30 12:30
只能根据法院判决的金额申请强制执行。
2 孙新律师 2011-03-30 12:52
不行,执行庭只按判决内容来执行。
3 朱孟喜律师 2011-03-30 12:58
不可以主张
元判决是执行的依据 不可以任意增加
元判决是执行的依据 不可以任意增加
4 孙新律师 2011-03-30 14:25
你好,只能按判决时的内容来执行。
5 李同红律师 2011-03-30 15:05
要根据法院判决的金额申请强制执行。
6 孙新律师 2011-03-30 15:07
只能按照判决内容申请执行,不可以在追加利息
7 赵江涛律师 2011-03-31 17:05
只能按判决时的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