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民事纠纷案件 几年前,我家跟奶奶合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立下字据,过了几年,爷爷把房子公证给了我奶奶,奶奶又把房子公证给了我家,后来爷爷不再了,我们跟奶奶一起住,因为一些原因,老人要求搬出去住,让我家按当时市价给他一半的房钱及几年的赡养费,当时立了字据,也有中间人在场,完事之后,我们就去办更名,不过房产局的人说要爷爷的儿子到场签字,因为一直没找到人,所以这事一直拖着了,前几天我奶奶来我家把当时字据及房照全部拿走了,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2011-03-02 17:16 wxz2991(山西-大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02 17:18
可以凭有效公证,起诉主张
2 孙新律师 2011-03-03 14:59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拿有效证据去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