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退押金? 我与2008年6月18日到现在的单位从事护理工作,于当年9月24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到今年9月23)。
去年单位派我到广州学习,让我交纳押金5000元,学习归来,承诺加工资及奖金。
但我回来之后,单位并没有履行,并且还不按时开发工资。我提出辞职,单位同意。
现在单位不退还我押金,我申请了劳动仲裁。
很快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现在我想知道的是,我的钱能要的回吗??
问题补充:
单位让我自己承担去广州学习的费用。
我和单位没有签学习的那个劳动合同副本
去年单位派我到广州学习,让我交纳押金5000元,学习归来,承诺加工资及奖金。
但我回来之后,单位并没有履行,并且还不按时开发工资。我提出辞职,单位同意。
现在单位不退还我押金,我申请了劳动仲裁。
很快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现在我想知道的是,我的钱能要的回吗??
问题补充:
单位让我自己承担去广州学习的费用。
我和单位没有签学习的那个劳动合同副本
2009-06-12 14:58 韩扬1987(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12日 17时42分
押金是违法的,要回没有问题。如果没有约定服务期,你可以不用承担学习费用。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6-12 15:21
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押金应当返还。
3 110网律师 2009-06-12 15:01
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你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至于你交的押金应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