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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退押金?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退押金? 我与2008年6月18日到现在的单位从事护理工作,于当年9月24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到今年9月23)。
去年单位派我到广州学习,让我交纳押金5000元,学习归来,承诺加工资及奖金。
但我回来之后,单位并没有履行,并且还不按时开发工资。我提出辞职,单位同意。
现在单位不退还我押金,我申请了劳动仲裁。
很快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现在我想知道的是,我的钱能要的回吗?? 
问题补充:
单位让我自己承担去广州学习的费用。
2009-06-12 13:19 韩扬1987(山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12日 17时44分
1、押金违法,你的钱可以要回来。2、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书面合同的2个月双倍工资以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3、如果没有约定服务期,你不需要承担学习费用。
2 110网律师  2009-06-12 14:04
单位收押金是违法的,可以要回来
去广州学习的费用依法应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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