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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未签合同,未上保险,如何补偿
四个月,未签合同,未上保险,如何补偿 一家朝阳区的公司。说好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但已经第四个月,说往后拖一个月,至今未签合同,也未上保险。现在想辞职走人。想申请补缴社会保险,及双倍工资,请问是找劳动仲裁还是监察大队?是书面材料还是电话?我辞职后,是否依然可以主张我的权利?
2011-03-27 14:06 hUE5365(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2011-03-28 08:48
可以先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投诉下,协商不成准备材料去申请仲裁。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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