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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托了一年多都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要补签,我应该怎么做呢?
公司托了一年多都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要补签,我应该怎么做呢? 我2010年3月1日来这家公司工作,但至今2011年3月27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但是工资有银行代发记录,社保也有社保部门的记录,公积金也都有。昨天老板要求补齐2010年的合同,并续签2011年的合同,因我已经决定辞职,所以拒绝在两份合同上签字。

我记得劳动法是说,未跟员工签合同满一年后,公司应该以实际劳动时间的双倍工资来补偿。

我的问题:
1、因奖金过低,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我可以因公司拖欠了1年才补签这个事儿,来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补偿吗?

2、公司拖欠了1年的合同,现在要求补签,我可以拒绝吗?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说让我补签我不签的责任在我,所以不给补偿?
3、如果签了,签订日期写的现在日期,我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公司要求必须写去年2010年的日期,我有权拒绝吗?

4、如果我现在提出书面辞职,公司有权按照新制定的劳动合同里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我吗?

5、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2011-03-27 07:59 丹妮666(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27 09:01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主张双倍工资。
2 赵江涛律师  2011-03-27 09:19
可以拒绝、索赔
3 陈晓云律师  2011-03-27 09:20
1、需要发放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公司应依法发放双倍工资;
3、写现在的日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有权拒绝将签订日期提前;
4、公司告知你依法制定的新规章制度的,你要受之约束;
5、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工资卡等;
6、可以打辞职报告。
4 孙新律师  2011-03-27 17:41
你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同时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及赔偿金。
5 孙新律师  2011-03-27 20:14
既然已经打算辞职,就可以不签,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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