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 我是1992年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一直没上岗。单位给我交了4个月养老保险后也没交了,我自己也一直没交。应为我签合同时不太懂什么是劳动合同制,因此5年合同到期时原单位没有通知我续签合同我也没有找原单位续签合同。我也没有和单位签署其他如停薪留职的协议。现在单位破产安置,请问我有权享有安置权吗?再有一点;我原来的招工还有意义吗?
2011-03-25 20:56 HHb5324(湖南-张家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3-25 20:58
1997年那时还实行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但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