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维权? 本人于2010年12月28日,因工作被机器压伤左手中指。事后经过医生诊断为左中指末节粉碎性骨折并神经甲床损伤。但到现在为止手指还不能正常活动,以丧失一定的劳动能力。而今年3月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评到级于没有获得任何赔偿。作为劳动者不满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维权?
2011-03-15 21:57 儒明(广东-中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5 22:03
不服市级鉴定结论,可以自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 朱志强律师 2011-03-16 09:56
可申请重新鉴定。
3 李开宏律师 2011-03-16 10:2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 110网律师 2011-03-16 11:16
可以申请复核
5 陈爱洲律师 2011-03-16 11:59
你好,可以申请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