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在是否仍适用还是已经废止? 该通知中第二十二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对于“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中疾病的怎么界定?
谢谢
对于“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中疾病的怎么界定?
谢谢
2011-03-23 10:48 xinyua……(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3 11:56
建议向劳动局查询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3-23 15:16
就是文字意思,不是因工作原因发生的疾病。
3 110网律师 2011-03-23 17:01
建议向劳动局查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