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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在裁员,我是其中一个,我是去年11.24入职,到现在正好六个多月,一开始与公司协商赔偿2个月的工资,公司同意的,但过了个双休,却给了我张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当时我要求赔偿两个月的依据是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一个月,工资拖欠,4月份的工资应该5.10发放,但是拖到6月初才发。另外公司存在所有员工以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与真实个人工资不符,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2015-06-08 19:04 极品的萄囡(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顺平律师  2015-06-08 19:09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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