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额计算 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请求解除合同后要求赔偿损失 ,是否可以按购房价一倍赔偿损失?有依据吗?
请求解除合同后要求赔偿损失 ,是否可以按购房价一倍赔偿损失?有依据吗?
2011-03-13 14:49 gaouis……(广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3-13 17:48
以实际损失为准。
2 110网律师 2011-03-13 17:18
应当赔偿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1-03-13 21:57
建议找律师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