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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狗撕扯着2岁的女孩,我该要狗的主人赔偿精神损失吗?
两条狗撕扯着2岁的女孩,我该要狗的主人赔偿精神损失吗? 我邻居家养了4条中型狗,每天下午要把狗牵出去遛狗,昨天下午我老公带着女儿准备出去玩,刚到门口遇到他们遛狗。这时有两条没上链子的狗一条咬着我女儿的衣服,一条咬着裤腿把女儿拖着走。2岁零10个月的女儿被吓坏了,见对方不道歉也没什么表示,我老公气了就说了一句“神经病”,对方男的听了立马过来打人,先把我老公推到在地,然后我老公一拳过去,打在对方的眼框上,眼镜被打坏掉了,眼睛下面外表看擦破了些皮。后来他们报了警,到了派出所之后对方去医院鉴定说是“眼眶软骨骨折”,属于轻伤,要追究刑事责任,最后经过调接,我们陪了他7000元作为补偿。
    现在我想咨询您的是:我2岁多的孩子被狗这么撕扯(冬天衣服厚没伤着肉),吓坏了,没原来活泼了,饭也不怎么吃,晚上睡觉也要惊醒,哭喊着“毛狗来了!毛狗来了!”像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我孩子的精神损失费呢?我该怎么做呢?
    谢谢了!
2011-03-12 11:15 river0……(浙江-台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3-12 19:13
属于人身损害的,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而后再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2 谷友军律师  2011-03-12 11:44
可以起诉,要求狗的主人赔偿。
3 倪振杨律师  2011-03-12 12:04
你好!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一般不超过不超过5千元。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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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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