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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义承租耕地,而后成立农业公司,是否要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个人名义承租耕地,而后成立农业公司,是否要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我朋友以个人的名义承租了一片耕地,而后为了壮大发展规模,成立了一家农业公司,我朋友是公司的法人,请问要以农业公司的名义经营那块之前承租的土地是否要重新签定土地租赁合同?
如果要签约,之前听说如果要签二次流转的土地租赁合同是需要原来的农户签字同意,但是农户有几百人,且有些人已经外出打工,请问有什么办法不用签合同也能归到公司名下经营呢?
2015-05-14 08:57 ivy00(广西-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5年05月14日 09时02分
答:仍然以承租人的名义。
2 孙新律师  2015-05-15 09:26
以承租人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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