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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担保公司以个人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和公司补签一份证明类文件,有效么?内容怎样书写呢
金融担保公司以个人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和公司补签一份证明类文件,有效么?内容怎样书写呢 包含两人,一人是该公司会计,另一人是会计的丈夫。公司在融资过程中,部分合同以两人的名义和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如果公司发生无法还款情况,是否与该个人有关?
如果现在和公司法人签订一份证明类文件,证明该借款与个人无关是公司行为,是否有效?文件内容应该如何书写呢?
2015-03-08 09:57 STANPY(河南-新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08 10:19
内部签订的证明文件只针对内部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5-03-08 10:50
合同以两人的名义和客户签订借款合同。那么就又该两人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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