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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公司是北京注册的,但目前在天津有办事处,我即是天津办的员工,和公司签订的是北京的合同,社保是找了一个外包公司给上的天津这边的....但公司一直不把劳动合同给我们一份,并且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公司自行印刷的,北京公司那边的人说北京的劳动合同都是印刷的...但据我所知,自行印刷的合同是不予承认的。
请问:
1)自行印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每人是必须有一分劳动合同吧?
3)如果以后离职,自己手中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是不是就没有用了?
2011-02-22 10:52 yy_lov……(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2月23日 17时14分
1、公司可以用自己印刷的合同,没有规定必须用劳动局版本
2、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你可以跟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3、有用,如果有劳动争议发生,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相关约定。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2-23 02:50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3 齐志龙律师  2011-02-22 11:59
1、有法律效力,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2、合同有劳动者一份
3、需要与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 孙新律师  2011-02-22 12:10
1、只要内容合法,自行印制的也有效;
2、是的;
3、离职后劳动合同解除了,劳动合同没有约束了了,但可以作为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你工作的一些事实情况。
5 孙新律师  2011-02-22 12:10
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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