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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上班上到4月9日,4月下旬正式提离职并办手续,但人事说月中已为我交了社保,但工资不够抵扣,需要补
4月上班上到4月9日,4月下旬正式提离职并办手续,但人事说月中已为我交了社保,但工资不够抵扣,需要补 律师老师好,

我是2015年1月26日入职该公司,试用期半年。

4月份我上班上到4月9号,后来就没再去公司(也没有提离职)。

4月20几号时我正式跟公司提离职并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在结算当月工资时,工资算的是4月的7个工作日,但人事说社保缴纳日是在当月月中,已经为我缴纳了当月的社保(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而这个月的社保的全部费用都需要我个人来承担,所以需要用工资来作抵扣,算下来我还需要退给公司400多元。

据我了解,当月社保用当月工资来抵扣的情况应该是合理的。但是,当月社保的公司应缴纳部分,是否整月的费用都由我个人来承担?我4月份工作了7天,是否应该把这7天的费用排除出去,我只承担剩余天数的费用?

我现在已经问了公司人事,人事的回复是社保只能按整月算,不能按天结算,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

谢谢!

期待尽快回复!
2015-05-07 17:55 popo_w……(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5年05月07日 17时56分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李建成律师  2015-05-07 17:56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赵剑律师  2015-05-07 18:03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孙新律师  2015-05-07 18:11
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5-05-07 18:27
你好,社保是需要你和公司共同缴纳的,只需要你支付4月剩余天数的社保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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