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权证的问题 我与丈夫婚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套房、二手房),采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我们两人都有公积金),共同付月供。当时办理房产证时房屋所有权人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共有权人(共有情况栏)是空白。当时我们本想办一个房屋共有权证的,中介说可能会影响贷款,就没办。现在我想问的是:
1、没有办产权共有证对房屋产权共有人会有哪些不利的方面?
2、虽然我有房屋共有权,但是仅房屋所有权人对该房屋才有行使权。所有权人是否可在共有权人不知情不到场的情况下将该房屋过户给他人?
3、如果现在去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可在原房产证上的共有权人(共有情况栏)里加上我的名字吗?
1、没有办产权共有证对房屋产权共有人会有哪些不利的方面?
2、虽然我有房屋共有权,但是仅房屋所有权人对该房屋才有行使权。所有权人是否可在共有权人不知情不到场的情况下将该房屋过户给他人?
3、如果现在去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可在原房产证上的共有权人(共有情况栏)里加上我的名字吗?
2011-02-16 14:52 zy_fay……(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16日 15时57分
婚后购买的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