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各位律师关于我和另一夫妻二人房屋共有产权问题 本人与另一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签购房合同时写的是我的名字和对方妻子的名字,在去房管局做合同备案时我们俩人当房管局的面写了分产权声明,这份房产我占50%对方占50% 签得也是我的名字和对方妻子的名字,且该声明交给房管局保存,问下到时办房产证时对方可以不经我同意把对方丈夫的名字也加上去吗?如果可以加的话会影响我这50%的房产份额吗?
2009-11-11 15:57 yusuya……(山东-烟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1月14日 16时12分
不会影响你的产权,他与她丈夫拥有百分之五十。
2 孙新律师 2009-11-11 16:12
必须不能影响到你自己的50%的产权,你才能同意加上对方丈夫的名字
3 110网律师 2009-11-11 16:54
一切都不应该,1.不应该与别人合资买房,2.不该不经过你的同意擅自添加别人姓名,3.房产证加入她丈夫的名字后,她丈夫就成为了你们这房子的共有人,一定会影响到你的房产份额,加入你们原先的产权声明起作用的话,到时你们也是麻烦
4 2009-11-12 08:27
不会影响你的50%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