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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现在不想住了,我需要赔偿吗?
租房合同未到期,现在不想住了,我需要赔偿吗? 您好!律师!我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由于今年冬天一直没有供暖,非常冷,进出也非常不方便,需要绕一大圈。现在刚好半年,想不租了。因为之前是夏天租的,看见环境还可以,房东说有暖气,正门也马上就会修好。没想太多就租了,谁知道后来问题很多。之前由于回家过年,没给房主提前通知。来之后,告知房主,他称通知的时间太晚,坚持不接受房子。我提出解决办法:因为房东住的的很远,我提出帮他发布消息出租、看房,或者我把房子租出去,给他把剩下半年的房费一交,他也不接受。(因为合同注明没房主同意不能转租第三方,所以现在还没有租给别人)我该怎么办?是不是真的要赔偿呢?之前还替房东垫付一些费用,物业费也交到下月底了!
2011-02-14 21:50 maomao……(陕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2-14 22:4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构成违约,你需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除非房东违约在先,你才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15 07:44
应当支付违约金
3   2011-02-15 10:32
那就忍耐一下吧,现在天气开始转暖,合同到期后就不用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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