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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假工资支付过少问题
关于放假工资支付过少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做工程监理的。2015年2月5号休假回家后,因为工程原因,联系项目总监一直没让我回工地,单位也未安全调动去其他工地上班,导致我2月份考勤只有4天,3月份整月无考勤。2月份发放工资的时候发了1300+,今天发放3月工资,只发了542元,我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条款注明工资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且单位有规定  ( 员工处于待岗状态时,仍享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和劳动保险,但合同期满仍处于待岗状态且待岗状态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不再续签新的用工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给我发放540元工资合理吗?
2015-04-17 13:30 lk3957……(天津-塘沽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永超律师  电话:17622816290  2015-04-18 07:02
你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2 孙新律师  2015-04-17 13:38
您好,不合理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3 韩士队律师  2015-04-17 15:05
你好:你应当会单位报告。建议协商解决。
4 孙瑞岭律师  2015-04-17 16:08
用人单位做法不合理,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5 孙新律师  2015-04-17 16:15
协商不了可申请仲裁。
6 齐志龙律师  2015-04-17 22:57
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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