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邮局搞投递三年了、只因为没签合同每月都比其它同事少领几百块的工资 我在邮局搞投递三年了、只因为没签合同每月都比其它同事少领几百块的工资。请问这是否属于同工不同酬,符合劳动法吗?
2015-04-09 12:22 ask201……(四川-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5-04-09 12:50
你好,如果是同工而不同酬,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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