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合理吗? 我自己经营一家私人诊所,有个病人打针后没交钱就离开,我在拉他不让他走时,不小心用手指甲划伤他的脸。他报了警,派出所以我打架滋事,打伤他为由,让我付给那人500元钱。要不就刑事拘留。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1-01-29 04:41 差钱治病(山东-滨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年01月29日 06时27分
你是自救行为,不违法
2 朱君秀律师 2011-01-29 07:33
答:合法,属于行政处罚;你对该处罚的合法性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审查合法性)。
3 于柱律师 2011-01-29 09:31
我觉得,这个你确实有过错,你伤人了,有时候作服务业的,指甲也是要注意的细节啊。对方虽然也有问题,但是就你伤人而言,你没什么可说的,还有,这样你就可以改革,下次先交钱后打针。但是就目前这个伤,不至于刑事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