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赔偿合理吗? 我家买的政府建造的商业房,包括前面10几米的场地,现在马路拓宽到我家门口,说的好听有6公尺便道但这是公用的,以后人家非机动车还是要走的,现在我们车子么也没地方停,马路筑到家门口么也不拆迁,就给与2400元场地拆迁补偿,请问这样合理吗?以后没法经营了,也没路口出进了,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请我该怎么办啊?政府现在不予理睬准备强制施工了。
2011-01-15 13:54 OGC3055(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方新辉律师 2011-01-15 16:51
假如是政府建的房并卖给您,现政府又要求拆迁前面的场地,使您不能经营,那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