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合同问题 同事在一家空调厂工作六年了,现在同事上班的部门独立出来。要求他办理辞职手续终止以前合同,从新办理新合同。这样就意味着以前工作的工龄在办了辞职手续后就为零了,而且这样公司要炒你也容易了。公司这样做明显不对,那我们怎么才能找到合适的法律保护呢?
2011-01-27 14:04 NgU1378(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1-27 14:22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李同红律师 2011-01-27 14:29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陈健辉律师 2011-01-27 20:48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