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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问题 你好,我想问下,我上班期间腰椎间盘突出,也做了工伤鉴定,评定等级为10级,鉴定单也在自己手上,住院期间,医疗费我全部报销回来了,医院是公司的协议医院,自己在外面也看了很多钱,公司不给报,现在腰病还没好。现在要辞职了,请问我能拿到什么赔偿,工伤鉴定的几个月本人工资我知道的,请问还有什么赔偿,比如什么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什么的,还有其他什么费用?请详细一点,谢谢了!
2011-01-25 12:38 uoq780(浙江-台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1-26 07:08
属于工伤的,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而后再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2 钱亚芳律师  2011-01-25 12:57
工伤赔偿无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至于解除劳动合同伤残赔偿金为相当于6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赔偿金,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平均月工资2个月的医疗补助金和2个月的就业补助金。另外还有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住院期间护理费。
3 李同红律师  2011-01-25 20:25
1、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十级伤残10个月”。 
3、受伤治疗期间营养费、护理费
4 陈晓云律师  2011-01-25 20:35
1、因你辞职,可以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2、医疗费、交通费、住院的,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不过,这些得有工作单位,无工单位,意味着无工伤险,不能再要求;
3、工伤保险无精神损害赔偿这一项。
不如继续在那上班,把病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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