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收到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维护权益
收到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维护权益 一、我的劳动合同纠纷情况:
   由用人单位已逾期5个月没有与我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2008年来连续两次固定劳动合同签定时间:2008.8.19--2009.8-18,2009.8.19--2010.8.18),我明确主张续签合同我同意,逾期没签合同期间用人方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方不同意此主张。用人方于2011.1.12日,在当日孤立要求表态‘签’与‘不签’。因此,我于第二天(1月13日)到下沙白杨街道劳动监察中队投诉了此合同续签纠纷,劳动监察中队已受理。
   2011.1.21日,下班前十多分钟收到人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两张纸。通知书内容是:由我本人不愿意续签合同,公司决定解除合同。本人的最后工作日为2011.1.21日,并要求于2011.1.21日办理完成相关交接手续。我明确反对该通知书内容。对[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我反问用人方,‘这是什么时候和我协商过的协议?’用人方回答是公司单方面解除。情况内容如上。咨询律师怎样通过法律来维护我的正当合法权益,如下请律师指点:
   1、此续签合同纠纷中,我双倍主张有错吗?
   2、用人单位不同意我的双倍主张,只是孤立要求我在1月12日当天对‘签’与‘不签’表态。当天我没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就是如解除合同通知书说的是我不愿意续签吗?用人方这样理解符合《劳动合同法》吗?
   3、下周一,我可以不理会此通知书,继续去上班吗?我只把两张纸收下,明确表明反对,任何手续都没做。
   4、请律师指点,按法律来我该怎么办?
补充细节:我是基层员工,自招进工厂以来,工厂讲明白的,月月都有考核的绩效部分工资是按季度发的。在2010年前我也是一直按季度拿的。2010年工厂改成一部分员工发季度绩效奖,而把我划为属于年度拿。2010年12月业已对我考核完毕,填写了考评表,自评表4份(我对待自已的劳动工作表现很努力的,部门考评也是认可、认同的)。绩效说是在发工资日1月28日一起发的,在1月21日发解除通知书给我。我主张这一年的考核绩效要给我。
2011-01-22 09:25 何小虎(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1月22日 09时54分
你的主张有法有据,应坚持,可继续上班。或者再增加一条主张,即违法解除的赔偿。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1-23 07:02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3 孙旭权律师  2011-01-22 15:08
委托律师处理吧  欢迎来电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1-01-22 16:27
继续去上班,如存在障碍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你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要坚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