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我是2010年3月15日正式到公司上班,一直到11月27日,8个月的时间,公司未签定任何合同与协议,2010年9月末派到哈尔滨长期出差,但公司每月只发放基本工资,所谈补助都未发放,11月27日公司还是未发放补助,所以我主动辞职,由于已经出差40多天近50天,这个补助公司并没有给,且从上班起每个月都 有100元的压金,都未退还,我想询问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且能得到什么补偿,我有公司出入证及工资卡为证明。
2011-01-22 08:56 wca4833(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1-01-22 09:02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010年4月15日至11月27日),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应退还。
2 110网律师 2011-01-22 09:23
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从入职第二个月主张双倍工资。扣押金属于违法行为,一同主张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1-01-22 09:54
公司应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拖欠工资和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等。
4 李云峰律师 2011-01-22 21:19
你好:
不知道你现在是否还在工作,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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