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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工的工资问题
关于合同工的工资问题 本人是黑龙江省大庆市一机关单位的合同工,从事本单位工作已9年多,06年单位没签合同干了一年多,当时工资700元(无保险),从08年开始签合同工资900(含保险),开始和本单位签合同,后来转到劳务公司签合同,工资刚刚涨到(扣除保险等各项费用剩)2700多,干着和正式职工一样的活,最近公务员和机关单位的正式职工都在纷纷涨工资,而我们这些合同工今年3月份单位说工资降到1350元,说是市里统一规定(含保险等自费的各项费用(工资降到10年前的标准,干着同样的活,拿着正式职工五分之一的工资)合同一年一签,身份变为临时工请问单位这样对待我们合理吗?、求助如不合理,我们该怎么办?
2015-03-06 16:04 啊Q生活(黑龙江-大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3-06 16:55
机关和正式职工的工资组成分几个部分,其中有岗位工资、年金、补贴等。所以你要求工资和他们一样,是要求哪部分一样?总数肯定不一样,因为你不具备那样的身份。干一样的活,你想要同工同酬?理论上说是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也说,岗位工资是一样的啊?另外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也不是你,而是你的劳务公司啊。想主张权利可以向你公司主张。
你的愿望能理解,但现实就是这个样子。提高你自己的能力,炒了这家单位,另谋高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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