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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当时承诺解决北京户口。现在工作半年
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当时承诺解决北京户口。现在工作半年 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当时承诺解决北京户口。现在工作半年,让我签订一个服务协议,协议要求自北京户口办理完成之日起,继续在公司服务5年,提前辞职就要赔偿数额巨大的违约金。如果不签,停止申请北京户口。提交户口的资料里有官方要求的一个协议,也要求达到企业要求的服务期。如果几年后我未到服务期离职(劳动合同到期),需要赔偿违约金吗?这个协议与官方的那个协议联合起来是否有效?谢谢了
2015-03-06 15:21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3-06 15:30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的,违约也是按照这个规定办理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5-03-06 15:24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5-03-06 15:29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赵剑律师  2015-03-06 16:05
您好,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5 怀向阳律师  2015-03-06 17:43
你好,劳动合同中只有专业赔偿和竞业禁止的内容可以约定违约金,其他内容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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