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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给员工缴纳保险,员工是不是无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单位为给员工缴纳保险,员工是不是无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单位为给员工缴纳保险,员工是不是无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2015-03-05 10:58 欧阳冰露(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3-05 11:00
你好,是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5-03-05 11:00
你好,一般来说是这样的。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3-05 11:01
你好,一般是这样
4 孙新律师  2015-03-05 11:19
您好,一般是的
5 孙新律师  2015-03-05 12:29
你好,应该是的。
6 赵剑律师  2015-03-05 12:52
您好,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 怀向阳律师  2015-03-05 17:10
你好,单位存在过错,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补缴社保
8 孙新律师  2015-03-05 17:36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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