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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借口我违反劳动纪律跟我接触劳动合同
单位借口我违反劳动纪律跟我接触劳动合同 我2010年6月25日到公司上班,2个月后公司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双休日,但是我的实际工作是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日期从6月25日开始 三年的合同,现在公司找借口以我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2011-01-19 10:22 tata10……(辽宁-大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19日 10时30分
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具体经济补偿种类及金额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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